論擇日




什麼是擇日?為什麼要擇日?




擇日自古就受到人們的重視。從嫁娶、修造(屋)、安葬、開業、新居、入夥、出行、求財、上官赴任等等大事,辦事第一天日子的好壞,直接決定今後事態的發展功敗。因此事關重大。擇日就是選擇好日子。而日子就是一個時間與空間的問題。有些老師會稱之為造課。選擇吉日辦事有趨吉避凶錦上添花的效果。絕大部份的老師均會保持最大原則,也就是配合命主的生辰八字中的日柱及喜用神來造課。另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以五術中五行生剋制化的理論為要,而神煞則為輔,兩者缺一不可。除了這些,更要依照事件的需求擇日。例如:生基、凶喪、遷移、嫁取的擇日條件都是不一樣的。




比方說,嫁娶主角是新娘,因此當然要先以她的八字為首要條件去選出出嫁的大利月份。之後再去從當中的吉日中結合先生及男女雙方主婚人的出生日期。還要幫新人留意「禁婚年」、忌逢「三娘煞」(註1)及「楊公忌」(註2)。而逢冬的「天赦日」雖萬事大吉,十月甲子日為四季首甲子日,又為絕煙火日,反忌嫁娶。金玲老師在幫新人擇日時比坊間的老師顧慮要再多一些。因為我也會希望日子能夠顧及到家中的長輩(如:新人的阿公阿嬤)。因為年邁者逢大喜之日如逢氣弱之時,必首當其「沖」。這樣就不是大家所樂見的了!




也有人跟金玲老師提起這樣的疑問:那如果一人的八字中已決定了一生的流年吉凶,那擇日又有何其用呢?如果有效那豈不是有矛盾嗎?當然,擇日是無法完全「扭轉乾坤」的,但是它卻有「增極減凶」的作用。比方說,血光之災因選了上等的吉日而改為破小財,或是本應進財上億卻變成了零頭。目前坊間有不少通書充斥市場。誤用錯誤的通書擇日是影響的層面很廣,不可大意。




也有很多準媽媽希望金玲老師幫忙選吉日剖腹生產,但老師目前只針對胎位不正、過預產期或胎兒過大的狀況下才會協助擇日。因為大部分超過了預產期的媽媽,都是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,最終難以順利生產的。若果如此,選擇一個好的日子,首先能趨吉避凶,使手術更加順利,母子更安康。很多父母則是希望透過擇日決定孩子的八字,希望為其先天條件奠定了較好的基礎。聖人云:三分人事七分天,生辰八字先天佔七分。但金玲老師追求提倡的仍是順其自然,因為胎兒如果是自然「瓜熟落地」,有統計顯示人格發展上會較成熟且環境適應力也較強。




所以,老師還是建議,針對較大眾要人生決定時,還是請數素質到家的擇日師幫忙必較好一些。畢竟一般農民歷的內容不夠完整。


 


(註1)


傳說古時候有一女子名叫三娘,長得花容月貌、傾國傾城,一心想嫁如意郎君。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,三娘得罪了月老,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,使她終生不能嫁,就產生報復心哩,堅決跟月老作對,於是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,故稱「三娘煞」。後人稱,犯「三娘煞」的日子不是結婚的吉日。如過要在當天完婚,新娘則要用紅蓋頭同時橕紅傘,以擋去當日自身的紅氣。其實,三娘煞有真三娘煞與假三娘煞之分,只是真三娘煞才需要迴避,並指出只有婚姻嫁娶才忌三娘煞。但既然代代相傳三娘是普遍的兇日,大家都不敢拿自己的幸福當做兒戲輕試,謂之寧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無。


三娘煞歌訣:上旬初三與初七,中旬十三與十八,下旬廿二與廿七,作事求謀定不昌,迎親嫁娶無男女,孤兒寡婦不成雙,架屋庭前無人住,架屋未成先架喪,行船定必遭沉溺,上官赴任不還鄉。


真三娘煞
初三又逢庚午日,初七又逢辛未日,十三又逢戊申日,十八又逢己酉日,廿二又逢丙午日,廿七又逢丁未日,共六日,這種機率不會太高。


假三娘煞
每月初三、初七、十三、十八、廿二、廿七。




(註2)


國珠江三角洲一帶,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忌口的習俗,是吉利的話儘管說,不吉利的話忌說,故有〝好的不靈,歹的靈〞的俗語。在忌口俗中,又特別忌說或忌用十三之數,凡婚姻嫁娶的喜事,都不用農曆十三這一天。


習俗的由來,始自三水區。相傳很久以前,有一個叫楊公的人,生有十三個兒子,人人都說他命好,楊公亦以自己有十三個兒子為恃,常常對人說:「我有十三個兒子,即使碰上三災之禍我也不怕,一年十二個月,就算一月死去一個,我還有一個兒子為我送終。」真是事有湊巧,有一年發生了瘟疫,剛好又湊巧這年有閏月,楊公的兒子得了疫病,先後一個個都死去了。到了年關十二月,楊公的十三個兒子全部死掉,只剩下他自己,晚景十分淒涼。人們都說,楊公的遭遇全部都是應在他自己說的話上。此後,人們便忌說話,同時,十三這個數也被認為是個不祥之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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